规定一:
计算最大贴敷量,每个诊位每小时不得超过12人
应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测算每日最大贴敷量:贴敷场地的诊位数×开诊时长/每位患者的贴敷时长。
每个诊位每小时贴敷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2人,开展三伏贴服务的相关科室每日贴敷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测算的日最大贴敷量。
各医疗机构日贴敷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去年同期日贴敷人数。
规定二:
人群分开,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者N95口罩
贴敷场所出入口分开、男女分开、成人儿童分开、贴敷科室病种分开。
患者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贴敷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佩戴4小时应更换。
规定三:
每天清洁消毒不少于4次,严格执行“1米线”
贴敷工作台随时清洁消毒,每天不少于4次。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应立即清除及消毒。
贴敷场地应划定有相对独立的贴敷诊位,诊位的间隔不少于1米;贴敷诊室严格一医一患;控制人流数量,候诊、贴敷排队保持1米距离,要有专人维持现场秩序。
规定四:
将患者预约时间精准到小时
全面开展预约贴敷,按日期、时间段分配源,将预约患者平均分配至每伏的每一天,且要将患者预约时间精准到小时(或者半个小时)。
02
临床应用和收费篇
《方案》指出,2022年中医药“冬病夏治三伏贴”时间:初伏7月16日-7月25日(10天);中伏7月26日-8月4日(10天);闰中伏8月5日-8月14日(10天);末伏8月15日-8月24日(10天)。
在贴敷细节方面,强调如下。
规定一:
仅可对这4类人群开展“三伏贴”,其他病种不得套用
各医疗机构仅可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以及小儿、老年人(60岁以上)体虚易感冒、反复咳喘(呼吸道感染)人群开展“三伏贴”项目。
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除本方案规定的“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适用病证外,其他病种不得套用“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经我局批准同意的除外)。
要引导患者正确认识三伏贴的适应症,尤其在预约挂号时或就诊时对于不符合三伏贴适应症的患者应做好解释工作、耐心引导。
规定二:
“三伏贴”不得再行调剂、专卖,且这些不属于“三伏贴”
各医疗机构不得将以物理、化学方式制作(含“械”“健”字号)、不含中药成分的穴贴(如红外贴、磁疗贴等)作为“三伏贴”使用,并不得按照“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收费。
提供“冬病夏治三伏贴”服务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制剂批准文号。原则上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申请调剂使用1种“冬病夏治三伏贴”制剂。
“冬病夏治三伏贴”制剂只能从经批准的制剂调出医疗机构中调出,且调剂使用的制剂仅限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不得再行调剂、转卖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个人。
规定三:
每次收取30元治疗费,每疗程贴敷次数不得超过3次
“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每次收取30元治疗费。2022年的三伏为40天,每10天为一个疗程,每疗程贴敷次数不得超过3次,项目的医疗服务价格应在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除了“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内涵规定的收费标准,各医疗机构不得再另外收取药品、材料等其他任何费用。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技术规范提供“冬病夏治三伏贴”服务,不得出现减少穴位贴敷个数、与其他不合规穴贴混用等以减少调剂制剂数量、多贴病人的现象。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一律不得收费。